律师
律师徽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职业性质作了重新定位,除首次明确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外,还特别强调“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现代在中国的律师是指经过一定方式取得司法 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或是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托,或者经法院指定,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法律专业人员。
国外律师一般佩带假发,假发是时尚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开始,17世纪尤甚,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中国律师依法享有在法庭上穿着律师袍的权利和义务。
德国的法律规定:律师是独立的司法机关;日本的法律规定:律师以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律师必须根据上述使命诚实地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秩序改善法律制度而努力;中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律师以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与法治为使命。中国法律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使命。上述表述表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律师的职业价值。
法务
法务可以不通过司法考试,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并领取律师执业资格。
工作职责
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对客户、员工、供应商合同之拟定、修改、审核;处理及收集整理资料配合律师处理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收集、分析与本公司业务相关之法律信息并结合公司情况提出专业意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预防措施;为公司提供咨询和法务意见书,提供客户及员工的法律问题咨询, 负责制订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工作流程
1、合同类业务:拟定/送审/修改通知→当事人沟通(合同目的、合同背景及要求)→合同拟定/审查/修改(目的性、完整性、明确性、合法性、风险程度等方面)→提交成果----反馈(范本化/相关问题处理)。
2、咨询类业务:咨询请求→搜索信息(咨询对象、事件背景、当事人要求)→准备答复(方式选择、内容整理)→答复----反馈(形成建议/意见)
3、建议、意见类业务:自主观察/信息收集/反馈→思考(性质划分、如何应对)→作出建议/提出意见(法律/管理角度)----反馈(制度化/移交其他部门)。
4、争议处理/诉讼辅助类业务:部门反馈/公司指令→根据法律要求/律师工作指令收集整理材料→提供证据材料支持/法律支持→参与具体过程→结案/争议进展动态报告----反馈(规范化措施建议/预防意见)。
工作态度与目标
预防风险、谨慎处事仍将是法务工作的基本基调,争取无争无诉是法务工作的根本目标。法务是一份“保守”的工作,倾向于低风险操作,在保障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追求效率。
多学多问多了解,多理解多沟通多配合是法务工作的基本方法。通过望、问、听的方式来了解公司法律事务的运作流程、获得相关部门的理解与配合,关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不仅要做问题的发现者,更要做麻烦的解决者。
摸清各个部门风险,理清各类工作流程。与同事们继续保持良好的配合协同,在愉快的氛围中完成工作使命,一同降低风险,预防争诉,提高效率。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及早的发现并提出,将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